2021年5月,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该物流园开办者在日常市场运营管理中存在问题,自开办以来无农药和兽药残留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对进入市场不能提供合格证明的农副产品未进行抽检或委托第三方检测,导该物流园某批发店将100千克鹌鹑蛋在玛纳斯县范围内售罄,该批次鹌鹑蛋经抽检为不合格,已然在该县域内造成较大食品安全隐患。
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存在的问题,对该县各大商超、食品生产企业、市场开办者有关负责人进行了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同时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该物流园市场开办者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对全县其他市场进行清查,发现问题依法处理,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相关行政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4家食用农产品批发经营市场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召开会议,签订承诺书,压实市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市场开办者到外地批发市场观摩学习食用农产品检测工作。相关行政单位还加大各大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鼓励其它两个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也成立检测机构、配备检测设备和人员,或者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入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按要求落实市场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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