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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检察丨【护蕾行动】致家长的一封信
时间:2022-04-07  作者:  新闻来源:昌吉市检察 【字号: | |
 各位家长朋友

 

我是昌吉市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我写这封信,是想给大家讲一讲怎么教育引导孩子“爱护我们的身体,预防性侵害”,希望家长们一定要教育孩子提高警惕,“坏人哪里都有,孩子你要学会保护自己”。

余某通过QQ认识了初一学生小华(化名),二人QQ聊天时,余某将手机中存储的黄色视频发送给了小华,不久后,二人相约见面,在学校门口与小华及同学小红(化名)见面后,三人到余某暂住的宾馆,因小华、小红未带身份证被宾馆工作人员拒绝办理入住。次日,小华、小红分别从家里找出身份证后到了余某暂住的宾馆,余某分别对小华、小红实施了性侵害,小华因害怕报警后,余某被抓获归案。

12岁的女孩小丽(化名)与妈妈经常到小区门口一家餐馆吃饭,认识了餐馆的老板耿某。一天,小丽与妹妹小红(化名)在小区内玩耍,耿某在小区内看到小丽后叫小丽过去并说要给其买好吃的,后将小丽带至小区一栋楼内的地下室对小丽实施了性侵害,小丽的妈妈下班后发现小丽裤子穿反了,在妈妈的再三追问下,小丽将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妈妈,小丽妈妈报了警,后耿某被抓获,后来我在和小丽聊天的过程中,问及这件事情对她的影响,她说:“现在让我回忆发生的事情,我还是会浑身发抖,太可怕了!我现在特别不喜欢别人碰到我的身体,就算是小朋友不小心碰到我,我也有点怕。”我听了,非常心痛。

我们在讯问耿某时,问他为何侵害小女孩,他说他是为了寻求刺激,而且觉得小女孩容易下手。他先观察了一下小女孩周边的情况,发现她身边没有大人,就走过去跟小女孩套近乎,吸引小女孩的注意,然后将小女孩带到偏僻的场所实施性侵害。

余某、耿某固然可恶可恨,但家长更要从中得到警示、吸取教训。

还有很多侵害未成年人的例子,没有被抓住的“坏人”也一定还有,所以,对孩子进行预防性侵害安全教育十分重要。家长们,请你们多关注孩子,有没有沉迷网络、有没有通过网络认识了陌生人;请你们告诉孩子,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告诉父母或者老师,不要心存“小秘密”,发现孩子有异常行为或情绪低落要引起注意,多与孩子沟通;请你们告诉孩子,独处时不要随意跟随他人到偏僻的地方,一旦发现有陌生人一直盯着自己,要提高警惕了;请你们告诉孩子,如果在公众场合下被欺负,一定要大声呼喊救命,不要一味反抗不出声。

写了这么多,就是想让这些未成年的花朵免受伤害,能够在阳光下健康快乐地成长。希望家长们也能告诉孩子,远离“坏人”,学会保护自己!

 

 

                                                                                                     一位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