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健全配套机制。加强监督与协调,实现职责清单化、工作流程化、操作便捷化,切实发挥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职能,提高刑事办案质量效率和法律监督实效。
二是进一步转变司法观念。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既要依法办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案”,也要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是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坚持制约监督与协作配合并重,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和勇于自我监督并重,同心同行、同向发力,构建良性互动的检警“大控方”格局,努力形成平安呼图壁、法治呼图壁建设的强大合力
四是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抓住重点案件和经常性工作精准发力,既要及时发现和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长期“挂案”等违法情形,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也要及时发现和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侦查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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