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检察院为食品安全“撑腰”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阜康市检察院严格按照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活动要求,启动食品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一、关注热点,用行动回应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针对近期新华社报道的益芙灵多效特护抑菌霜导致孩子变成大头娃娃事件,联合相关行政单位针对辖区内大型超市、母婴用品专卖店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母婴用品专卖店10家、大型综合超市2家,暂未发现销售含有“氯倍他索丙酸酯”的益芙灵多效特护抑菌霜及开心森林一抹舒宝宝皮肤抑菌霜的产品。针对发现的部分店铺存在将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与普通婴儿配方食品混放销售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份,督促其要求各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
二、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守护“菜篮子”安全。针对群众高度关注的畜禽产品、农产品质量、价格,以及经营环境是否消毒、工作人员及顾客测体温、戴口罩等防疫工作对8家农副产品经营商家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冷冻食品过期、散装食品包装不规范问题立案2件。
三、多措并举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辖区内7所小学、2所中学周边商铺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卫生、文具、玩具安全等。检查中,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和需要加强的措施提出预防性建议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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