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木垒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改善乡村面貌、群众生活环境更加优美为靶向,重点对畜禽养殖、沟渠排污、垃圾堆放等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向2个行政部门、10个乡镇制发检察建议12份。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涉案行政单位及乡镇代表召开圆桌会议,听取多方意见建议,共商整改措施,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一、依托“网格化+”管理,壮大公益保护力量。深度融入全县社会治理综合网格,借助全县网格化管理体系,搭建“网格化+平台”公益诉讼线索收集机制,着力寻找破坏农村人居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出台《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聘请全县各乡村18名网格员作为公益诉讼保护联络员,引导、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公益诉讼保护工作。
二、突出办案重点,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畜牧养殖既是农牧民生计来源,也是农村人居环境主要污染源。该院将治理农村畜牧养殖污染、农村生活垃圾、农耕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作为工作重点,从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大局谋划,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污染防治”专项活动。与行政机关联手,在全县养殖村镇推广种养结合模式,将养殖粪污处理后就近还田利田,促进生态养殖良性循环,污染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极大改善。
三、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坚决摒弃就案办案理念,务求办案实效。通过圆桌会议、定期通报、日常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强与行政机关、乡镇政府的协作配合,帮助相关行政机关充分了解、理性看待公益诉讼工作,高度重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办理和落实,共同推动问题解决,使诉前检察建议的警示预防和保护功能得以有效发挥。
四、注重生态修复,提升公益诉讼效果。在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中,对于非法采矿、盗伐林木、非法狩猎等轻微损害农村生态环境类案件,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同时主动就修复生态环境认赔,保障了农村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实现查处一案、恢复一片、教育一方的办案效果。
版权所有: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