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协作,共同研判。此次执行案件执法检查主要针对县法院2020年6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的执行案件,由县政法委督促县法院提供2020年以来法院执行总台账、未执行完毕台账、法院信访接待处理台账和自查报告。执法监督组逐卷进行查阅,对执行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并认真填写《执法(执行)监督检查表》,对有争议的问题由检查组当场予以研判确定。
联合监督,抓出成效。通过调阅案卷、与执行案件承办法官沟通及向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了解情况等方式监督检查,发现县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多执法不严、执行不力的问题,如未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无故未予处置、对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未依法予以查找等问题。
督促整改,强化质效。针对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该院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坚持“发出、采纳、整改、反馈”全流程跟进,避免检察建议“一发了之”,坚持监督取得实效。县政法委将检查监督情况形成执法检查监督报告,报县委、人大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了监督质效。
玛纳斯县检察院将以此次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继续立足本职,聚焦主业,创新机制,以依法监督、精准监督助推民商事执行活动保质增效、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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