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检察部(对内称民事检察部)
负责办理向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
主 任:杨菊梅(四级高级检察官) 办公电话:2233610
马字英(四级高级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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