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检察部(对内称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
负责办理向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行政、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主 任:毕 云(四级高级检察官) 办公电话:2233530
副主任:马 俊(一级检察官) 办公电话:2233530
张真荣(一级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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