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疆检察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能力作风建设年”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昌吉州检察院根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新疆政法机关深化治理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的整改任务清单》,结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责任分工和落实措施》,党组审议通过了《昌吉州检察机关深化治理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的整改任务清单》,对照认领四个方面10项24条问题,以书记、检察长为牵头领导,统筹部署整体整改整治工作,以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传导压力抓实具体问题整改整治任务,以主责部门为牵头部门,同时确定相关配合部门,形成整改任务有人牵头、整改措施有部门落实、整改成效有部门监督的全院一盘棋格局,确保精准把握认领问题的内在关联,强化问题整改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州院党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分管领导推进落实整改任务情况,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调整举措,扎实开展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专项整治工作,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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