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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检
昌吉州检察机关2023年第四季度落实 “三个规定”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时间:2024-0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昌吉州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以扎实措施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细。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落实情况公布如下:

【三个规定填报情况】

昌吉州检察机关第四季度共填报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83件。具体填报情况:州院16件,玛纳斯县院11,呼图壁县院4,昌吉市院5件,阜康市院14件,吉木萨尔县院16件,奇台县院11件,木垒县院6件。两级院院领导和中层领导干部共填报53件,占填报总数的64%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凸显

2024年,昌吉州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见效,坚持“有问必录”、如实记录的工作理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